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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四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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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渠道,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再生塑料分会已经发布了三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名单,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更好的推进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工作,协会决定启动第四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工作,重点接收未有试点企业省份和地区的企业申请。

    请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第四批试点申报工作。入选企业名单将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网站(www.crra.com.cn)向全社会公布。


附件:

1.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申报要求

2.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申报书

3. 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承诺书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

2019年11月26日

更新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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